【導讀】英國文法學校的發(fā)展史
英國文法學校是指以教會、寺院、個人或團體捐辦,以傳授古典知識和文法為宗旨的教育組織,畢業(yè)生一般進入牛津、劍橋大學、或成為官吏、醫(yī)師、法官和教師等社會中上階層人員。
英國文法學校的主要歷史特征
1.古典型
文法學校的稱呼與其教育任務密切相關。由于文法學校主要培養(yǎng)具有廣博知識、能言善辯的政治家、雄辯家等社會上層的官員和教會主持,所以文法學校自萌芽始,就以教授古典語言、修辭、文法作為教育的最高宗旨和根本目標。中世紀,成立之初的文法學校以神學和“七藝“為主,從而鑒定了其課程的學術性傳統(tǒng)。“七藝”包括文法、邏輯、修辭、算術、幾何、天文和音樂。文法在七藝中居于首位,也是上層社會交際必備的通用語,因而成了文法學校學習的重心。古典主義傳統(tǒng)在鑒定了文法學校較高的歷史地位和學術價值上功不可沒,但其輕視實科,背離時代需要且嚴重阻礙社會經濟的發(fā)展,也決定了從古典性、學術性向世俗性、科學性靠攏是文法學校的最終發(fā)展道路。
2.宗教性
基督教會從事教育是英國教育史的一個顯著特點。事實上,教會提供教育的目的是為了壓抑抱負,逆來順受被認為是美德。在傳教士看來,宗教和教育是密不可分的,屬于教會的職責。在過去近1000年的時間,教會一直對教育控制著,直到1870年,這種勢力才逐漸減弱。即使如此,在1988年教育改革法“國家課程”中,仍然把宗教作為必修課之一,足可見宗教對英國社會和教育影響之深刻印記。教會對教育的熱心,在不同時期不同程度,客觀上促進了教育的發(fā)展,但宗教權威至上、禁欲主義的教育目的,不僅阻礙了教育的世俗化,也成為國家興辦公立學校的保守力量。
3.貴族性
捐辦與私立是文法學校的主要辦學特色。在以教會、寺院、個人或團體捐款為主的文法學校,初創(chuàng)目的是培養(yǎng)當時使用拉丁語職業(yè)職業(yè)所需的英才學生,在選拔時向社會所有階級開放。但隨著文法學校教育質量的提高,教育經費不斷上升,文法學校逐漸被貴族和中上階層所占有,走上了精英教育之路。資產階級取得政權后,文法學校的培養(yǎng)對象從原來的貴族、僧侶子弟逐漸擴大到大工業(yè)家、大商人、鄉(xiāng)紳等階層子弟,而下層階級的入學機會幾乎完全被剝奪。
4.紀律性
紀律性表現(xiàn)在文法學校的教學與管理方法上。中世紀的文法學校的許多特點持續(xù)保留到近代初期。如文法學校一般招收12~16歲的學生,一間教室,一個老師,每天上課時間很長,可能是10小時以上,早上六點開始,每周學習6天,采用體罰。作為英國上層社會流行的拉丁語,其文法規(guī)則繁縟復雜,一直以教師講述為主,學生記錄、背誦,課業(yè)負擔很重。教師教學嚴厲,體罰盛行。文藝復興后,英國乃至歐洲多位哲學家對其暴力性的教育方法不斷抨擊,這種近乎斯巴達式的教育方式才有所改觀。直到20世紀以后,社會對兒童心理有較深刻認識后開始有所改革,學生在學習中的主體性地位逐漸受到重視。事實上,這種嚴厲的教育方法和手段,在一定程度上對促進學生掌握深奧、系統(tǒng)的知識確有收效,但如果使用不當會引起反效果,學生的內心會留下陰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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